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资料需由专人承担妥善保管,标明年份、编号,集中分类归档。需要长期或按期留存的病理资料包括:病理申请单、送检样本、组织蜡块、组织切片、涂片、病理检查登记等,以及由于规范要求或特殊原因需要长期或按期留存的资料。 对送检病例采用计算机录入登记,并保留相应的纸质登记本。收检病例后应适时编号登记,在做

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资料需由专人承担妥善保管,标明年份、编号,集中分类归档。需要长期或按期留存的病理资料包括:病理申请单、送检样本、组织蜡块、组织切片、涂片、病理检查登记等,以及由于规范要求或特殊原因需要长期或按期留存的资料。
对送检病例采用计算机录入登记,并保留相应的纸质登记本。收检病例后应适时编号登记,在做出病理诊断后需将诊断及时登记(纸质登记本可在年度结束后计算机打印,并装订成册)。
各类送检申请单应适时清点,归类,按年份和顺序装订成册,长期留存。
医师发出病理报告后,应适时清点、整理切片,按编号放入凉片盒(柜),充分干燥后置入切片橱内留存。
蜡块制片后,应适时蜡封,并按顺序放入蜡块橱内,蜡块号应向上,蜡块抽屉 (盒)及蜡块橱标明起止号码,以便于查找。注意防范霉变与虫蛀。
登记簿及送检单一律不外借,需要时允许在科内查阅。
因治疗需要借片时,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借片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大体样本、蜡块、冰冻切片原则上不外借,确有需要时可向患方提供未经染色的切片(白片),受理会诊单位病理科若确实需要相关病例检材蜡块,可由相关病理科双方协商解决。
生物安全防护记录及资料应包括生物安全防护手册、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防护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置记录、废物处置记录、样本留存及处置记录、生物安全防护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区域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留存期限为 15 年,阴性涂片留存期限为 1 年,组织样本留存期限为报告发出后 2 周。超过留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及科室负责人批准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妥善完成销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