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病理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拟定本制度。对医疗废弃物实施分类收集,集中暂存,统一交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处置。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依据医疗废弃物的类别,将医疗废弃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病理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拟定本制度。对医疗废弃物实施分类收集,集中暂存,统一交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处置。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依据医疗废弃物的类别,将医疗废弃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弃物前,应对医疗废弃物包装物或者容器开展切实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需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放射性、毒性等化学制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管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指导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具有传染性的样本及排泄物,应依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置系统。
7、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禁止取出
。
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科室应设立固定的医疗废弃物暂时放置或交接地点。
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 ) 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盛装的医疗废弃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需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实施消毒处置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盛装医疗废弃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弃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禁止将医疗废弃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弃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填写和留存转移联单。
对医疗废弃物办理登记(包括医疗废弃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留存 3 年。
一旦交接医疗废弃物过程中出现问题应适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以便尽快解决。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拟定本制度。对医疗废弃物实施分类收集,集中暂存,统一交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处置。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依据医疗废弃物的类别,将医疗废弃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弃物前,应对医疗废弃物包装物或者容器开展切实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需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放射性、毒性等化学制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管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指导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具有传染性的样本及排泄物,应依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置系统。
7、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禁止取出
。
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科室应设立固定的医疗废弃物暂时放置或交接地点。
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 ) 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盛装的医疗废弃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需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实施消毒处置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盛装医疗废弃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弃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禁止将医疗废弃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弃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填写和留存转移联单。
对医疗废弃物办理登记(包括医疗废弃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留存 3 年。
一旦交接医疗废弃物过程中出现问题应适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以便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