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手术室麻醉临床工作制度

非手术室麻醉临床工作制度 一、抢救插管 1、范围:全院各科室。 2、依照职责分工,要求:当日值班相关人员或科秘书接到电话通知后以最快速度到达抢救现场, 开展本项工作时,原则上要求两人实施,15 分钟内到达:抢救插管指针:呼吸心跳骤停,严重 为确保工作规范,呼 吸功能障碍等。值班相关人员有困难时,各级人员均有义务配合抢救

非手术室麻醉临床工作制度
一、抢救插管
1、范围:全院各科室。
2、依照职责分工,要求:当日值班相关人员或科秘书接到电话通知后以最快速度到达抢救现场,
开展本项工作时,原则上要求两人实施,15 分钟内到达:抢救插管指针:呼吸心跳骤停,严重
为确保工作规范,呼 吸功能障碍等。值班相关人员有困难时,各级人员均有义务配合抢救。
二、手术室外麻醉的范围及要求
具体实施时,l、范围:常去的地点为妇产科门诊、消化内镜室。
2、在日常工作中,要求:承担手术室外麻醉的医师需在预定时间到达,须携带抢救箱,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相关问题,签写麻醉同意书,严格依照麻醉操作常规开展。如果患者存在较大可能导致麻醉意外发生的合并症,应向相关科室医师及患者家属 提出 , 并建议暂停检查。
3、关于手术室外麻醉的要求
开展本项工作时,手术室外的麻醉(Out Operating RoomAnesthesia)是麻醉科医师面临的最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因为:①手术室外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患者及家属往往认为他们要求的只是患者睡觉,而不是麻醉。从而对手术室外麻醉的高度风险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进而对其实施的物质和精神准备不足,也容易将麻醉科医师的要求或拒绝误解为嫌麻烦。事实上这种所谓的睡觉就是在各类中枢性抑制药的作用下的麻醉。与睡觉不同的是患者丧失了各类保护性的反射如呛咳反射和吞咽反射等,同时有不同程度的呼吸抑制和肌肉松弛(包括食道下段张力的消失),进而继发的呼吸道梗阻,这些都可导致危及患者生命的并发症;②手术室外麻醉的场所往往没有实施麻醉的基本设备 , 使麻醉的实施及其并发症的预防和抢救不能有效地开展;⑨ 到手术室外实施麻醉的麻醉科医师都是孤军作战,遇紧急情况时无内行帮助,很难实施有效地抢救:
④为确保工作规范,手术室外麻醉的场所往往不具备无菌的条件,实施神经阻滞时有很大的风险;⑤由于患者及家属对手术室外麻醉缺乏正确的认识,而对由此而发生的意外无法接受. 往往是麻醉医疗纠纷的根源。因此,虽然麻醉科愿意主动开展手术室外的麻醉,为兄弟科室解决困难,也为病患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为最大限度地确保病患的安全 , 为了避免麻醉科及兄弟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医疗机构陷入不必要的医疗纠纷,麻醉科申请医疗机构医疗科、麻醉科和相关科室一起拟定手术室外麻醉的常规:
1)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麻醉科手术室外麻醉由专人承担,以提升医疗质量;
2)具体实施时,禁止在没有合格无菌条件的地方实施神经阻滞。
3)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手术室外麻醉都应该依照麻醉科工作手册规定的麻醉常规开展,包括术前访视、麻醉同意书的签署、麻醉前的准备和麻醉的实施:
4)依照职责分工,针对需门诊手术和手术室外麻醉检查/治疗的患者,一律先到麻醉门诊完善其麻醉前准备工作(急诊患者除外),未行麻醉前准备者,不能实施麻醉;
5)开展本项工作时,麻醉前准备工作包括询问病史,了解有无严重并发病,做心、肺体检,规范填写麻醉前评估单,常规麻醉前心电图和胸部平片检查,如病患有较严重的肺部疾患或功能损害,还应做肺功能检查。告诉病患将这些检查完成,拿到检查结果报告后,再到麻醉科预约检查的具体时间;
6)为确保工作规范,检查当日,承担实施麻醉的医师应复习术前评估报告及实验室检查结果,了解禁食情况及有无新的情况发生;
7)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麻醉前准备:住院医师需在麻醉前检查麻醉所需物质、设备是否齐全、完好。主要包括简易呼吸器,大小合适的面罩,喉镜和大小合适的气管导管,心血管复苏药品,异托咪酯和司可林(可以不抽)。所有手术室外麻醉都要求具备有吸氧、吸引器、血压、心率、sp02、心电图鉴测以及开放静脉的条件下才能开展,如有任何条件的缺乏,麻醉医师有权拒绝实施麻醉,并向科室领导报告备案。如不具备上述条件而实施麻醉,出现任何问题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8)具体实施时,麻醉过程中一定要有受过训练的麻醉医师在现场监护。一定要使用高流量的氧气经过氧气导管与简易呼吸器和面罩给就诊患者吸氧。要记好麻醉记录(门诊病 人可记单张),麻醉结束后写好麻醉总结,和术前评估单一起交科室妥善妥善保管; 9)麻醉结束后,一定要等待就诊患者意识恢复,生命体征正常、平稳后才能放病 人回家,并向患者家属交待麻醉后注意事项,以确保就诊患者的安全。若就诊患者意识短
在日常工作中,时间内不能恢复,或生命体征不平稳,可将患者送至 PACU 继续恢复。
三、手术室外麻醉方案
1、开展本项工作时,麻醉科由主治医师承担手术室外的麻醉工作。
2、为确保工作规范,消化内科无痛胃肠镜由一名主治医师。
3、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妇产科无痛人流麻醉由一名主治医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