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工作规范,病室需设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厨、专屉加锁开展管理并指定专人承担,按需要固定基数,动用后打印二联单,由医师开出处方,向药房领回。 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领用时应有专用领药登记和专用处方,禁止用批条领取,接交班应切实按数清点。 三、具体实施时,定时清点并检查药品质

重症医学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工作规范,病室需设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厨、专屉加锁开展管理并指定专人承担,按需要固定基数,动用后打印二联单,由医师开出处方,向药房领回。
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领用时应有专用领药登记和专用处方,禁止用批条领取,接交班应切实按数清点。
三、具体实施时,定时清点并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等现象,禁止使用,所有安瓿药须有原装盒留存。
四、在日常工作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设有交接班本外,还须有使用登记本,用后登记并保留安瓿备查,如有剩余药液,须经第二人核实后方可丢弃。
五、依照职责分工,调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剂量要准确,尽量做到相互核对,禁止估量配药。
六、开展本项工作时,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应单独处方开写,并用药品全称,一律禁止缩写,一次处方总量禁止超过一日极量,其一次量禁止超过常用剂量,超量使用时,须由处方医师另行签名,以示承担。
七、为确保工作规范,此类药品无瓶签或瓶签模糊不清发生怀疑时需开展分析鉴定,无误后才能使用,数量少不值得分析时,依照规定报废销毁。
八、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此药品处方每日应分类编号,每月合订一本,单独留存 3 年备查。
九、具体实施时,承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妥善保管人员,调动时需办理交接手续方可调离,若有数量差错,须切实查清,依据情况给予稳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