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具体实施时,科室需要购置或补充更新仪器设备,须强化计划,写出专门申请报告,一般于每年九月份造次年年度计划交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二、在日常工作中,针对单价在 200 元以上,耐用期在 1 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均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开展管理。 三、依照职责分工,科室须设立兼职或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重症医学科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具体实施时,科室需要购置或补充更新仪器设备,须强化计划,写出专门申请报告,一般于每年九月份造次年年度计划交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二、在日常工作中,针对单价在 200 元以上,耐用期在 1 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均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开展管理。
三、依照职责分工,科室须设立兼职或专职设备管理人员,承担仪器设备的申请购置、仪器妥善保管、 日常维护、使用指导、安全检查,设备帐卡按期核对、信息反馈及报废工作。
四、开展本项工作时,的仪器设备须建立操作规范,保养维护制度,并切实做好使用情况登记 , 确保性能良好,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承担。
五、为确保工作规范,精、稀、缺仪器须有人员操作使用,按期检查,未经技术训练之人员禁止使用仪器。
六、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器使用前应组织学习,充分掌握新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各类仪器建立使用说明卡,挂于仪器上。
七、具体实施时,设备安装完毕后马上投入使用,3 个月后须实行定额。万元以上设备使用率要求大于 30 小时/周。
八、在日常工作中,清理呼吸机管道、监护仪导联线及血压计袖带,确保抢救设备完好率为100%。
九、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确需外借的,应经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同意并按授权程序审批后方可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