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安全保卫制度

病理科安全保卫制度 科室负责人是科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教育和检查。 全体相关人员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施行安全员负责制,承担科内日常巡视、安全监督、安全教育,并妥善完成各类防火、防水和防盗的安全措施。 任何实验都要有风险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范。 实验前要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

病理科安全保卫制度
科室负责人是科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教育和检查。
全体相关人员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施行安全员负责制,承担科内日常巡视、安全监督、安全教育,并妥善完成各类防火、防水和防盗的安全措施。
任何实验都要有风险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范。
实验前要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区域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实验区域内禁止吸烟,禁止私用电炉。
剧毒物品管理办法按本手册专项管理办法执行。
电炉、烘箱要设置在不燃的基础上,使用电烘箱要安装测温控制装置,严格掌握烘烤温度。电热设备用完后应马上切断电源,未经实验区域负责人同意,任何人禁止装接新的电源。
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盛装氧、氢等气体的气瓶应与实验区域相应设施隔开。使用电炉、酒精灯等要远离化学易燃物品。
做易燃、易爆物品操作时,要有专人承担,在专用设施内开展,周围禁止放置化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在使用有毒物质或开展能产生有害气体实验时,需在不燃结构的通风橱内开展。实验区域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所有人员均应参与安全消防的培训。
实验区域相关人员须遵守大型仪器操作规范,污物须依照规定开展处置。
紧急情况处置:水灾,应适时关闭水阀;火灾,及时切断电源、火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拨打“ 119 ”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盗窃,保护现场并及时向院保安部门报警。
下班或节假日,各室要开展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窗、锁门。节假日需要加班的人员,须向本科负责人报告登记并明确加班期间的火、水、电等安全责任和妥善完成安全记录。
违反上述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应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