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科会诊制度

营养科会诊制度 一、遵守医疗机构会诊制度,规范会诊。 二、普通会诊需在接到会诊单 24 小时内会诊。 三、紧急会诊需按临床科室要求及时会诊。 四、全院大会诊依照规定时间会诊。 五、会诊时须了解掌握病患的症状、体征及各类生化指标、实验区域检查结果、综合分析,作出营养评价,拟定营养治疗方案。 六、会诊应与临床医师沟通,阐明

营养科会诊制度
一、遵守医疗机构会诊制度,规范会诊。
二、普通会诊需在接到会诊单 24 小时内会诊。
三、紧急会诊需按临床科室要求及时会诊。
四、全院大会诊依照规定时间会诊。
五、会诊时须了解掌握病患的症状、体征及各类生化指标、实验区域检查结果、综合分析,作出营养评价,拟定营养治疗方案。
六、会诊应与临床医师沟通,阐明会诊观点及处置方法,确有需要时作出解释工作 , 协定处方。
七、会诊后应适时与患者或其家属沟通,并承担治疗方案的顺利执行。
八、对疑难病历及重点病历,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并开展讨论,拟定治疗方案。
九、营养会诊记录规范记录应规范、准确、完整,对患者作出营养状态评价,提出营养诊断和营养治疗方案。营养治疗方案需与患者开展沟通,同时对患者开展营养知识的宣教指导。
十、所有会诊资料完善妥善保管,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