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诊断工作制度与流程

病理科诊断工作制度与流程 1.病理诊断(含细胞病理诊断和细胞学筛查工作),须由具有资质的病理医师完成; 2.满三年的住院医师才能签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理报告; 3.病理医师诊断前,须核对申请单和切片是否相符; 4.阅读申请单上所有规范填写的内容,针对不清楚的内容及时联系送检医师。 5.阅片时须全面,不要遗漏病变。遇到疑

病理科诊断工作制度与流程
1.病理诊断(含细胞病理诊断和细胞学筛查工作),须由具有资质的病理医师完成;
2.满三年的住院医师才能签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理报告;
3.病理医师诊断前,须核对申请单和切片是否相符;
4.阅读申请单上所有规范填写的内容,针对不清楚的内容及时联系送检医师。
5.阅片时须全面,不要遗漏病变。遇到疑难病例,交于上级医师会诊,并做相需记录。
6.病理诊断与临床诊断不符时,涉及到病变部位或病变性质,需重新审查。
7.建立病理诊断三级复查制度。住院医师承担初检,病理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承担审核并签署病理诊断书,科室负责人或主任医师承担科内全面的病理诊断和复查工作;
8.特殊病例、少见病例、疑难病例、临床与病理不相符合的病例,需组织科内讨论、会诊,由主治医师及其以上资职人员签发,并应有上级医师复核,签署全名。仍有疑问的需要外出会诊;
9.冷冻切片诊断报告要求主治医师或以上资格人员签发并有 5 年以上病理阅片诊断经历;
10.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科集体阅片,由科内具有高级职称的资深医师带领全科医师集体阅片,对疑难、罕见病例和会诊病例、读片会病例开展讲解,并有相应的记录;
11.机构外会诊均由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签发; 报告的签发需报告人亲笔签名 , 未经签名的报告无效;病理报告送达临床科室时,由接收的医、护人员在登记簿签收;
12.病理医师应临床医师要求,承担对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提供解释和说明;病理诊断时间,大样本应于 5 个工作日内发出,活检小样本于 3 个工作日内发出,冰冻病理诊断应于 30 分钟内发出,细胞学诊断应于 2 个工作日日内发出,疑难病例和特殊病例除外,不能及时发出的报告,向临床医师说明迟发的原因;
13.病理科已发出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被遗失时,一般不予补发。确有需要时,经病理科室负责人同意可以抄件形式补发;
14.禁止出具假病理诊断报告,禁止向临床医师和患方提供有病理医师签名的空白病理学报告书;
15.病理报告书应适时发给相应的临床科室或门诊查询中心,相关科室报告接收人应有签名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