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接收登记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登记制度 一、检验样本接收制度涉及临床科室检验申请、检验样本的采集、运送;检验科相关样本收集、转运、接收、传递、处置和贮存等过程。相关样本收留和处置人员须遵循本制度。实验区域拟定并实施正确采集和处置临床样本的《检验标本采集手册》。 二、采样人员须经过培训。针对病患自行收取样本,须接受专业人员的指导 。在采
检验科标本接收登记制度
一、检验样本接收制度涉及临床科室检验申请、检验样本的采集、运送;检验科相关样本收集、转运、接收、传递、处置和贮存等过程。相关样本收留和处置人员须遵循本制度。实验区域拟定并实施正确采集和处置临床样本的《检验标本采集手册》。
二、采样人员须经过培训。针对病患自行收取样本,须接受专业人员的指导
。在采样前,采样人员依据申请者申请的检测项目的要求核对医嘱(或申请项目),选择恰当的容器开展粘贴条码,并切实核对患者、样本容器和检验申请是否一致,严防差错。
三、样本送达实验区域后样本接收人员应开展验收,主要检查样本质量,查看是否与检验申请相符。晨间样本由检验科护工到临床各科收取样本,急诊样本由临床科室护工或通过物流系统送往检验科,检验科接收人员主要核对样本条码与 登记本上对应的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检测项目与样本类型的匹配,观察样本的性状。并在样本登记本上一一签名签收。
四、接收人员观察各类留置样本的临床资料、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性状及是否符合“抽样程序 ”之规定;若满足拒收条款时即时通知重新采样并给予记录。样本接收后由接收人员及时分拣,编注唯一的检验号,马上处置;当日不能完成的检验样本按“样品处置程序 ”冷藏或分装、冷冻等。样本被检测前需由检验者再次观察其标识及性状。不合格样本须按程序退回,并妥善完成记录。
五、急诊样本接收时,收送人员要记录时间,依检测项目类别将其送入相应实验区域,并监控检验周期符合规定。
六、检测后的各类样本,应留存一定时间。尿液样本、大便样本检测后及时依照规定处置,血液样本,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 胃液等样本,检验后应依照规定留存一周,以备査对。尚未检测样本贮存处应有标识。
一、检验样本接收制度涉及临床科室检验申请、检验样本的采集、运送;检验科相关样本收集、转运、接收、传递、处置和贮存等过程。相关样本收留和处置人员须遵循本制度。实验区域拟定并实施正确采集和处置临床样本的《检验标本采集手册》。
二、采样人员须经过培训。针对病患自行收取样本,须接受专业人员的指导
。在采样前,采样人员依据申请者申请的检测项目的要求核对医嘱(或申请项目),选择恰当的容器开展粘贴条码,并切实核对患者、样本容器和检验申请是否一致,严防差错。
三、样本送达实验区域后样本接收人员应开展验收,主要检查样本质量,查看是否与检验申请相符。晨间样本由检验科护工到临床各科收取样本,急诊样本由临床科室护工或通过物流系统送往检验科,检验科接收人员主要核对样本条码与 登记本上对应的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检测项目与样本类型的匹配,观察样本的性状。并在样本登记本上一一签名签收。
四、接收人员观察各类留置样本的临床资料、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性状及是否符合“抽样程序 ”之规定;若满足拒收条款时即时通知重新采样并给予记录。样本接收后由接收人员及时分拣,编注唯一的检验号,马上处置;当日不能完成的检验样本按“样品处置程序 ”冷藏或分装、冷冻等。样本被检测前需由检验者再次观察其标识及性状。不合格样本须按程序退回,并妥善完成记录。
五、急诊样本接收时,收送人员要记录时间,依检测项目类别将其送入相应实验区域,并监控检验周期符合规定。
六、检测后的各类样本,应留存一定时间。尿液样本、大便样本检测后及时依照规定处置,血液样本,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 胃液等样本,检验后应依照规定留存一周,以备査对。尚未检测样本贮存处应有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