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出院患者随访制度

精神科出院患者随访制度 为确保工作规范,为了将医疗服务延伸至住院后和家庭,需使住院患者的机构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科室特拟定出院患者随访制度如下: 1.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科室建立出院病患住院信息登记档案,内容包括: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诊断、住院治疗结果和随访情况等内容,规

精神科出院患者随访制度
为确保工作规范,为了将医疗服务延伸至住院后和家庭,需使住院患者的机构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科室特拟定出院患者随访制度如下:
1.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科室建立出院病患住院信息登记档案,内容包括: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诊断、住院治疗结果和随访情况等内容,规范填写人由病患本次住 院期间的负责医师承担规范填写。
2.具体实施时,所有出院后需机构外继续治疗、康复和按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
3.在日常工作中,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书信联系等,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动态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患者如何用药、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动态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
4.依照职责分工,随诊时间需结合就诊患者病情状况和治疗需要而定,治疗用药副作用较大、病情状况复杂和危重症的就诊患者出院后应适时随访,一般需长期治疗的慢性患者或疾病恢复慢的就诊患者出院 2~4 周内应随访一次。
5.开展本项工作时,承担随访的第一责任人为负责医师,随访情况由负责医师按要求规范填写在回访记录本。并依据随访情况,病情状况复杂的应向上级医师报告患者病情状况,并再一同回访
。
6.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科室负责人应对住院医师的出院患者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开展随访的医疗工作人员应开展督导。
7.具体实施时,科室出院患者信息登记存档率要求达 100%,回访率达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