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患者转送制度

院前急救患者转送制度 1.在日常工作中,院前急救人员出车应依照“救近,就急,就能力 ”的原则转送患者。 2.依照职责分工,病情状况允许,患者或家属在病历上签名后,可就“ 患者或家属 ”意愿送往指定医疗机构。 3.开展本项工作时,病情状况较重,已向家属交代,但家属仍要求送到其指定的医疗机构时,患者或家属要在病历上签名,并

院前急救患者转送制度
1.在日常工作中,院前急救人员出车应依照“救近,就急,就能力 ”的原则转送患者。
2.依照职责分工,病情状况允许,患者或家属在病历上签名后,可就“ 患者或家属 ”意愿送往指定医疗机构。
3.开展本项工作时,病情状况较重,已向家属交代,但家属仍要求送到其指定的医疗机构时,患者或家属要在病历上签名,并注明后果自负。
4.为确保工作规范,特殊病种,如烧伤,煤气中毒需要特殊治疗时,要结合患者病情状况,本着“就近,就急,就能力 ”的原则,将患者送到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5.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转送就诊患者时,医疗护理人员须陪在就诊患者身边,随时观察病情动态变化,及时给予相应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