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处工作制度

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患者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病房无空床严禁预办住院手续。 2.患者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医疗保险证等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患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患者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患者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开展必要的卫生处理。

# 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患者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病房无空床严禁预办住院手续。
2.患者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医疗保险证等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患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患者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患者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开展必要的卫生处理。医疗工作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患者,介绍住院须知及病房有关制度。
4.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5.针对一时不能入院的患者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6.患者办理出院手续,通常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开展核算,开具结账单及明细清单。患者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账单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7.医疗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患者对医疗机构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