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基本准则。 2.医疗机构需有适合于本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要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医疗机构有人力资源配备原则与工作岗位设

# 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基本准则。
2.医疗机构需有适合于本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要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医疗机构有人力资源配备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立方案的文件,所配备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规定的要求。
3.1各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医疗机构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含年龄及学历层次)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证需。
3.4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3.5主要临床、医技业务单元均配有高级卫生技术人员。
4.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立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及实际服务能力,并是依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及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6.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的机制,需对医师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保证他们具有能够在医疗机构继续为患者服务的资质。
7.建立院、科两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保证患者获得连贯诊疗,尤其是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8.有保护医疗工作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