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医疗机构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业务单元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业务单元 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 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业务单元负责人管理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业务单元参加门诊工作的医疗工作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人员调换时

# 门诊工作制度
1.医疗机构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业务单元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业务单元(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业务单元负责人管理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业务单元参加门诊工作的医疗工作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开展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医疗护理人员应由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及病房的医疗机构及业务单元,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经授权的进修人员应在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严禁独立执业。
4.针对疑难危重患者应及时请高年资医师诊视。业务单元负责人、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患者及专科患者,应依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形设立专科门诊。
5.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及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70岁以上老年患者,应优先安排(门)诊治。
6.针对患者要开展仔细核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
7.加强门诊病历质控工作,每日随机抽查当日门诊病历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8.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依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确有需要时要亲自操作。
9.门诊各业务单元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依据病床使用及患者情况,有计划地接收患者住院治疗。
10.从严落实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出诊业务单元应完成疫情报告工作。
11.完成检诊、分诊工作,指导正确挂号,及时分流患者。
12.提供预约诊疗服务,指导患者预约就诊,减少候诊时间,改善就医体验。
l3.门诊标识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相关人员,需达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及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有序安排患者就诊。
14.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及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5.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16.针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7.依据季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立相应专门的传染病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