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ICU)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 ICU 管理制度 1.入住ICU病房的患者选择: 1.1从严落实收治标准 见《ICU的收治范围》 。 1.2各类ICU病房可依据本业务单元实际情况,制订入住ICU病房具体病种选择标准,例如各种复杂大型手术后的危重患者;需行呼吸管理及 或 呼吸支持的患者;心功能不全或有严重心律紊乱患者;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各类

# 重症医学科(ICU)管理制度
1.入住ICU病房的患者选择:
1.1从严落实收治标准(见《ICU的收治范围》)。
1.2各类ICU病房可依据本业务单元实际情况,制订入住ICU病房具体病种选择标准,例如各种复杂大型手术后的危重患者;需行呼吸管理及(或)呼吸支持的患者;心功能不全或有严重心律紊乱患者;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各类休克患者;严重创伤患者;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性肾小管坏死患者;器官移植患者;急性中毒患者;其他经短期强化治疗可望恢复的多系统、器官功能不全的患者等。
l.3全麻术后麻醉作用尚未消失或生命体征尚未稳定,通常经短时间观察,患者苏醒或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到普通病房。
1.4不适宜ICU病房收治的,如已认定脑死亡者、急性传染病、无急性症状的慢性患者;恶性肿瘤晚期、老龄自然死亡过程患者;治疗无望或因某种原因放弃抢救者。
2.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并从严落实:
2.1在已有院级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各ICU应进一步形成相应的制度及细则,不断改进及完善本业务单元的诊疗常规,所有的医疗工作人员均应熟练掌握。
2.2从严落实三级查房制度、病历书写制度、病历讨论制度、请示报告机制、危重患者抢救及会诊制度及消毒隔离等制度规范。
3.质量目标与指标:
定期讨论在贯彻医疗机构(ICU部分)的质量方针及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发现的不足,提出优化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4.1诊疗方案的讨论与制订。
4.2院内感染监控。
4.3抗菌药物及胃肠外营养的合理应用。
4.4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等。
5.诊疗管理:
5.1 ICU的患者由ICU医生负责管理,ICU医生应与原发疾病的专科医生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
5.2 ICU医师主要承担脏器功能监护及支持救治,患者原发疾病的相关专科情况,主需由原发疾病的相关专科医师负责及时诊疗。
5.3针对重点高危患者,建立实行ICU医师与负责原发疾病诊疗相关医师联合查房的机制。
5.4按ICU患者病情需,各业务单元积极协调配合,如输血科、化验室、放射科(床旁胸片)等。
6.高风险操作实行许可授权制:
针对危重患者开展高风险诊疗操作,实行许可授权制。
7.优先原则:
从严落实危重患者出、人ICU病房优先原则,所有出、入ICU的患者均应经ICU专科医师对其病情评估后再决定。
8.入住与出ICU病房的患者需开展APACHE II评分:
医疗管理部门定期对各ICU病房开展分析总结。
9.建立ICU病房医疗质量月报制度:
各ICU病房依时报送《ICU病房医疗质量月报表》。
10.ICU病房医疗仪器、设备应保持性能状态良好:
ICU病房医疗仪器、设备的管理、消毒及维护记录应有专人管理负责。
11.各ICU病房之间应加强合作:
相互支持,特殊情形下可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统一调配医疗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危重患者救治的能力。
12.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可随时(24小时×7天)为所有的ICU提供服务:
若不能随时提供此种服务时,则须在ICU内或紧邻ICU处,设立一小型实验室,最低限度须能做化学及血液学检查,包括动脉血气分析。
13.医学影像、药学部门门与输血科(24小时×7天)为所有的ICU提供服务: .
随时(24小时×7天)为所有的ICU提供服务,需配备可落实的具体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