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需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疗机构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定期讨论在贯彻医疗机构 医院感染部分 的质量方针及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发现的不足
#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需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疗机构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定期讨论在贯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部分)的质量方针及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发现的不足,提出优化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及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疗机构应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其他医疗机构应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4.医疗机构需制订及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及登记报告机制,确定临床预防及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按期开展核查。
5.医疗机构需将对医疗工作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业务单元定期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疗工作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6.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疗机构职工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7.医疗机构需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从严落实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规范,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及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8.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订及完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9.应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开展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1.医疗机构需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疗机构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定期讨论在贯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部分)的质量方针及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发现的不足,提出优化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及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疗机构应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其他医疗机构应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4.医疗机构需制订及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及登记报告机制,确定临床预防及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按期开展核查。
5.医疗机构需将对医疗工作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业务单元定期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疗工作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6.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疗机构职工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7.医疗机构需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从严落实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规范,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及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8.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订及完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9.应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开展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