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1.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药物的合理应用,避免出现流弊现象,依照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形成相应管理规定。 2.定点采购。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3.
#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1.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药物的合理应用,避免出现流弊现象,依照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形成相应管理规定。
2.定点采购。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3.双人验收。依据临床用药需求制订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如实完整记录相关信息。
4.专柜加锁储存。储存药品须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丢失。
5.专用账目管理。出账人账需配备购(领)药或处方使用凭据,做到购(领)入、发出、结存数量平衡。调剂部门使用药品需达到“日清日结”。
6.遵循专用处方及用量要求。处方至少保存2年。
7.按期核查药品质量。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申请销毁,保证在用药品的账物相符及药品质量完好。
8.认真审核处方,促进合理用药。严格依照规定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作好用药指导,对于单张处方超过用药天数的特殊情形,须由处方医师注明诊断并双签字后,方可调配。对于用药不合理的处方应拒绝调配。要预防重复取药,避免套购药品的现象发生。
9.针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登记造册,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销毁。
1.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药物的合理应用,避免出现流弊现象,依照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形成相应管理规定。
2.定点采购。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3.双人验收。依据临床用药需求制订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如实完整记录相关信息。
4.专柜加锁储存。储存药品须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丢失。
5.专用账目管理。出账人账需配备购(领)药或处方使用凭据,做到购(领)入、发出、结存数量平衡。调剂部门使用药品需达到“日清日结”。
6.遵循专用处方及用量要求。处方至少保存2年。
7.按期核查药品质量。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申请销毁,保证在用药品的账物相符及药品质量完好。
8.认真审核处方,促进合理用药。严格依照规定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作好用药指导,对于单张处方超过用药天数的特殊情形,须由处方医师注明诊断并双签字后,方可调配。对于用药不合理的处方应拒绝调配。要预防重复取药,避免套购药品的现象发生。
9.针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登记造册,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