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1.在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业务单元负责人负责制,健全业务单元管理机制,加强对输血科相关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教育及培训,业务单元负责人是医疗机构输血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1.在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业务单元负责人负责制,健全业务单元管理机制,加强对输血科相关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教育及培训,业务单元负责人是医疗机构输血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形成相应的工作管理机制与标准操作规程(技术、设备),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开展临床输血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及考核。
3.定期讨论在贯彻医疗机构(输血方面)的质量方针及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发现的不足,提出优化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在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业务单元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从严把握临床输血指征,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有序推进自体输血工作,保证科学合理用血。
5.承担并完成医疗机构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6.加强输血申请管理。明确输血申请医师资格,主治医师审核签字,规定申请医师履行输血告知义务,要求规范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明确术前备血、急诊输血、特殊血型输血、血体输血及单采治疗申请的临床管理程序,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及治疗。
7.建立配血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及工作流程,保证输血安全。
8.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血液制品入库前需依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内容逐项核验验收;需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相关资料需保存l0年(电子资料需配备安全备份);血液贮存按不同血型将不同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贮存设备温度要开展安全监测。
9.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陛检测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及管理。
10.使用的仪器、试剂及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仪器及相关设备开展校准。
11.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12.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13.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及供血者标本,复查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开展交叉配血。
14.交叉配血前,输血科或血库对备血标本可开展抗体筛检试验,如受血者、供血者标本抗体筛检试验均为阴性,可采用快速交叉配血试验方法开展交叉配血。如未开展抗体筛检试验检测,交叉配血均应使用能检出不完全抗体的配血方法开展交叉配血。输血科或血库应依据临床治疗情况选择适宜的输血相容性检测方法,保证临床治疗及抢救需。
15.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相关记录的管理。
16.建立血液发放的工作流程,保证血液发放安全无误。
17.建立临床输血的管理流程,包括输血器具要求、输血前核对、输血观察、输血注意事项、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理、输血不良反应报告、输血记录单保存等相关内容。
18.建立特殊用血管理办法,包括稀有血型、疑难配血者的特殊用血的知情同意、配合性输血的原则、输血后效果评估等相关内容。
19.配合临床开展输血相关治疗工作,如单采治疗等。
20.大力开展自体输血技术,包括预贮式自体输血、急性等(高)容稀释式自体输血及术中血液回收式自体输血技术。